可承擔各類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可承擔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建筑幕墻工程設計、輕型鋼結構工程設計、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照明工程設計和消防設施工程設計相應范圍的甲級專項工程設計業務。
可承擔各類一般工業和公共、民用建設項目設備、線路、管道安裝。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可承擔各類一般工業和公共、民用建設項目設備、線路、管道安裝,35千伏及以下變配電站工程,非標準鋼構件的制作、安裝。
可承擔各類鋼結構工程(包括網架、輕型鋼結構工程)的制作與安裝。
可承擔各類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可承擔各類地基與基礎工程的施工。
可承擔各類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